女朋友以前是小姐,骗了我三年,我该怎么办?

作者:q9ad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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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多余的问题#

这事我不代表别人,也不作为一种典范来让你们学习,只谈我自己的原则。

这事换了是我,我虽然承受力远超平均水平,但一番大痛苦也免不了。而且我也没有把握最后就能承受住这个压力和纠结。

坦率讲,这种所谓的“纯洁观”我从理性上是根本不认同的。但是作为文化的产物,我绝不会认为自己可以免疫于这种精神痛苦。因为在我的理性发育之前,这种本能的羞耻感已经提前写入了我的意识底层,这不是后续的自我反思就能轻易清除的。

正因为我非常清楚我大概率受不了,

所以为了保证这类事情不妨碍我爱你,我绝不从任何别人那里打听、好奇你的任何信息——有任何人自称要告诉我什么关于你的消息,我一概打断不听。

也绝不不经你的同意去刺探、窥视甚至追问你任何不想我知道的事情。

我解决问题的方向,不会是对你提高要求,而是减少这类挑战出现的概率。

我爱你是一件已经确定的事,这是改变不了的。

你不是个神仙,只是个人,那么你会犯错犯蠢都是无可避免的。这都是不必等你犯了错、出了事才“恍然大悟”的“不见得”,而是只要是人就已经必然确定的事实。

而且人会犯多大的错,坦率讲,这不全取决于人自己,一半以上其实是看人生际遇。

所以从一开始,爱就清清楚楚的意味着我必须做好准备因你而受一切难以意料的辱、不能预测的损,而且不能指定其上限。

这是理所当然的代价,我既然说了那几个字,这个我早有理性的准备。

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的事,老去苦苦探听、死死防范,有什么意义?

这就像已知困守必死而决定冲出战壕的士兵,却要去苦苦追问军医打中肺有多疼、打中腿下半辈子要怎么过。

这些东西知道越多,只会妨碍我跳出战壕的勇气和冲锋的速度,只会让增加我因为犹犹豫豫被机枪毫无意义的打死在水坑里的风险,我为什么要去做这种蠢事?

“你不够好”,不是停止爱的理由。

所以,“你曾经有多不好”,是个多余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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